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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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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扫墓祭祖和春耕生产活动用火大增,为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宁远县全面行动,备战清明森林防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县政府、各乡镇(街道)、林场召开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季特别是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山头;县森防指印发《宁远县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科学扑救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三大一落实"活动。严格按照"五个天天"的要求,从点、线、面全方位开展了一个月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做到县、乡、村、户全覆盖,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县森防指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大培训24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森林消防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积极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并限时整改到位,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防火队伍和防火器材,县、乡、村三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及应急分队,集中管理,加强演练,及时补充、备足扑火物资、灭火器械,形成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防控机制。
三是加强火源管控,科学处置火情。加强儿童、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管理,组织县乡村干部、专职巡逻员在村道沿线、重要进山入口、坟山墓区等区域巡查宣传,及时杜绝火源火种进入林缘林区和违规用火行为;完善分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扑火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备足扑火物资、灭火器械,一旦发生火情,随时出动,相关领导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是依法治火,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报火就查、有案就立"的要求,严格执行火案必破制度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打赢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