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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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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森林公安局对两起滥伐林木案作出处罚决定,为全县林区治安环境整治战役又添战绩。
2017年8月,清水桥镇平二村村民欧阳某汉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请民工用油锯将在鲤溪镇雷家源村购得的位于校外漕山场的杉树砍伐。经鉴定:雷家源村校外漕山场被砍伐杉木材积2.9539立方米,蓄积4.9232立方米。
2017年9月,桐木漯瑶族乡桐木漯村六组村民黄某德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请民工用油锯将本人所有的位于本村黄家屋后新路上山场的杉树砍伐。经鉴定:桐木漯村黄家屋后新路上山场被砍伐杉树材积5.348立方米,蓄积8.9133立方米。
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经对违法行为人欧阳某汉、黄某德均进行了行政处罚,二人对此事后悔不已。